妇女儿童保健、临床医疗、计划生育服务于一体的非营利性二级爱婴医院
一封关于艾梅乙的温馨提示
发布时间:
2023/09/13
艾滋病,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在孕期、分娩和哺乳过程中将疾病传染给胎婴儿,导致胎婴儿的感染即母婴传播。
如果孕期、分娩和哺乳期给予全面的规范的干预服务,是可以最大限度地预防艾滋病、梅毒和乙肝的母婴传播,生育健康宝宝的。
唐县妇幼保健院可以在孕前、孕早期提供免费的艾滋病、梅毒和乙肝的检测,提供咨询指导及治疗等预防艾滋病、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干预措施。
艾滋病母婴传播是儿童感染艾滋病的最主要途径。孕妇应在第一次产检时,同时接受艾滋病检测,确诊感染后,在县妇幼保健院指导下,接受规范的健康管理,根据确诊机构医生指导服用抗病毒药物,并定期进行相关检测、评估感染状况、确定用药方案和监测治疗效果。
临近分娩时应尽早确定分娩医院,及时到医院待产,在医生指导下安全分娩,减少母婴传播机会。
感染产妇产后一定要坚持服用抗病毒药物和纯母乳喂养,正确哺乳,避免乳头破损。若选择人工喂养应正确冲配奶粉和清洁消毒器具。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杜绝混合喂养,(指给婴儿喂养母乳外,又喂其他液体或固体食物)。
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尽早服用国家免费抗病毒药物,以减少宫内和产时母婴传播的风险,并在医生指导下诊断随访感染状态,并服用抗病毒药物。
所有孕妇孕期应尽早进行梅毒检测和确诊,一旦发现梅毒感染,应尽早开展规范化治疗,定期随访。
感染的孕产妇应接受正规助产服务,减少在分娩时将梅毒传播给胎、婴儿。临产时发现的感染孕产妇,应立即启动并完成1个疗程的治疗。其所生儿童开展预防性治疗是可以最大程度的避免孩子感染,生育健康宝宝。
孕妇孕期应在产检时接受乙肝相关检测,感染乙肝孕妇应在合适的孕周进一步检测,医生根据检测情况给予是否抗病毒治疗的建议。
感染孕产妇应接受正规助产服务,以减少在分娩时乙肝病毒传播给胎、婴儿。所有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孕妇所生新生儿,于出生后12小时内尽早接种首剂乙肝疫苗和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,并按规定完成乙肝疫苗全程接种。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可以进行母乳喂养。
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妈妈,在本县医疗机构所生新生儿于出生24小时内免费接种乙肝免疫球蛋白,乙肝疫苗按0、1月龄、6月龄程序接种,第三针(6月龄)接种完成后2个月内到唐县妇幼保健院免费检测乙肝五项。
咨询电话:0312-64182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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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县妇幼保健院是政府举办的一所集妇女儿童保健、临床医疗、计划生育服务于一体的非营利性二级爱婴医院,承担着保障我县妇女儿童身心健康、保健预防、提高健康水平的重要职责,既是全县妇女儿童和孕产妇保健的管理职能部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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